“余法官,谢谢你,在国庆节放弃休息来帮助我们解决矛盾,真的太感谢你了!”在案件成功调解之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对元谋法院特邀调解员的敬业精神连连称赞。
简要案情
被告沈某萍、沈某燕、冯某、周某四家都需要装修四套房,经四家决定统一将四套房交由原告楚雄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完工后,四家被告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装修存在瑕疵,部分装修并未完工。被告要求原告处理房屋瑕疵问题并装修好,原告则要求被告支付装修尾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元谋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装修尾款。
案件进入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后,特邀调解员余勤认真查看案件资料,了解案件情况,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希望能促成和解。但特邀调解员通过多次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发现原被告双方就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争议很大,被告坚持认为原告给其装修的房屋存在很多质量问题。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被告还提出要原告对房屋装修进行整改,案件调解进入胶着状态。恰逢国庆假期,远在四川的四家被告可以回元谋,特邀调解员余勤就主动放弃国庆假期休息时间,决定与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涉案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
在勘查现场过程中,被告一一指出原告在装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合同约定工程部分未完工、地砖颜色不一致、乳胶漆掉落等,原告称是因为被告工程款未到位才未完成工程,同时,也是装修工人不负责任、公司监督管理不到位遗留下的问题。原告提出,可以继续为被告进行整改,被告应当支付装修尾款。
特邀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掌握案情和争议焦点后,结合自己的调解经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劝导双方换位思考,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告知被告沈某等四家拒不支付装修款是违法行为,劝导四家被告要立足实际去考虑如何解决问题。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楚雄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未付余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四家被告当场支付尾款,四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此次四件纠纷,通过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让矛盾化解在诉前,节约时间、人力、金钱等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司法便利和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