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元谋县法院、姚安县法院、姚安县检察院、姚安县司法局、光禄镇人民政府的多次联动,府院同向发力,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住房翻建引发的行政争议,实现了涉诉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的转变,切实达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
简要案情
原告赵某某与第三人李某某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双方房屋属于土木结构,中间共用一堵墙。原告认为第三人李某某于2024年1月在父辈留下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时,超过中线10多公分,多侵占了原告宅基地10多公分等情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对李某某的违法建筑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
根据元谋县法院与姚安县人民政府、姚安县人民法院、姚安县人民检察院的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元谋法院研判立案材料后,第一时间通过“府院联动办公室暨矛盾纠纷预防和实质化解中心”信息共享机制,将案件信息共享给属地检察院、司法局。
考虑到本案系同村村民因两家房屋相邻多次引发过矛盾纠纷,除行政争议外原告与第三人还存在相邻关系的民事争议,法院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通过多部门联动在属地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共同研究化解方案,经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与属地检察院、司法局、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到争议地现场查看,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后,元谋县法院组织多部门召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席会,共同协商确定化解方案,后经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组织双方多次协调化解,促使两家达成《协议书》,确定了两家界限及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历经两代人的“恩怨”最终在各部门一次又一次的联动化解中划上了“同心圆”。
下一步的行政审判工作中,元谋县法院将继续把化解行政争议的着力点放在“源头”,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推动行政争议多渠道、实质性化解,助推楚雄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