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凤凰花调解室】元谋法院:“调解+回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6-07 17:17:53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充分依托“凤凰花”调解室快速、高效地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并深入企业进行案件回访,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简要案情

2023年12月19日,家住元谋县黄瓜园镇某村的被告杨某某到原告元谋县某车行购买三轮摩托车一辆,双方协议约定购车价款为12800元,被告先支付原告购车款2800元,余款10000元由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双方约定被告于购车当日起70日内付清给原告。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向原告履行支付欠款义务,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元谋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这是一起涉企纠纷,决定依托“凤凰花”调解室化解矛盾,把涉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悉心调解

经过“凤凰花”调解员耐心沟通协调,厘清了双方争执的原因,找到了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某支付原告某车行购车款10000元,限于调解当日支付7000元,余款3000元限于2024年8月15日前付清。据了解,被告已向原告在调解当日履行购车款7000元。


开展回访

近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到原告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对法院办结的案件是否满意、对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在回访企业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以发现问题、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为工作落脚点,与企业耐心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虚心听取企业主的想法和意见,同时针对企业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谋划策,力求服务到位。


近年来,元谋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能动司法,强化诉源治理,全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件办结后,继续跟踪案件的自动履行情况,积极开展案后回访活动,主动上门访企问需,用司法“硬举措”服务营商“软环境”,快速帮助企业解纷止争,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谢谢阅读





 
责任编辑:潘雨燕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