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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李德萍:当地人民群众口中“最接地气的女法官”
  发布时间:2022-02-09 08:10:3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巩固深化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云南省政法英模、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其中

元谋县人民法院

1人荣获

“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她就是


李德萍

黄瓜园中心人民法庭  庭长


都说女人如花,李德萍更像一枝在元谋热坝随处可见的凤凰花,绽放着火红的花朵,洋溢着暖暖的热情,践行着“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她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研究室主任、立案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一干就是25年,她是当地人民群众口中“最接地气的女法官”。




勇创新,“枫桥经验”在黄瓜园法庭落地开花

每一次的巡回审判,

李庭长都与辖区乡镇的调解员交流、学习


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作为一庭之长的李德萍鼓励全庭干警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在法庭所辖五乡镇综治办公室设立“诉讼服务站”,司法所、派出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36个村委会276个村小组设立“诉讼服务点”、“指导调解联系点”,将每个自然村纳入诉讼服务的“网格内”,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诉讼服务全覆盖机制,开展诉调对接、指导调解1130件,调解成功11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5%;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建立案件分流“四道防火墙”,自2016年以来共承办各类民事案件1291件,适用“速裁”工作机制审结的案件占80%,审结率为98%,调撤率为75%,平均审理周期为28天,无发回重审、涉诉信访案件,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案件质效;委托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网格送达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256件,调解成功率为45%,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发挥了“小法庭 、大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

办实事,司法为民暖人心

2016年3月,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李德萍同志来到黄瓜园中心人民法庭任庭长,她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找准审判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着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运用网上立案、智能庭审、远程开庭、在线调解等科技手段,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已设立的四个巡回审判点,每月定期到纠纷发生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开庭审理,实现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减少当事人诉累;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巡回办案987件,巡回审理案件216件,巡回办案率达93%,让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以实际行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利用节假日游客众多的特点,深入到5A级土林风景区的旅游巡回审判点开展“旅游法庭进景区、诉讼服务促维权”等活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水电移民等中心工作,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讲,充分利用“驻村法官工作室”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善调解,探索家事审判“元谋模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和谐。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离婚率上升、儿童辍学率增加等问题,李德萍庭长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妇联、学校定期通报家事案件审判情况,分析原因,将家事审判融入市域治理,促进民风淳朴,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率先在全州法院设立“家事调解室”,以“情”“和”为主基调,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营造温馨的家事审判环境;与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打造“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调解室”等工作平台,将大量的家事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实现了社会组织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达85%;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避免了办理户口迁移、再婚登记等个人事务时,暴露个人隐私,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对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案件,向被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提升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者,有效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劝和不劝离”的主导思想,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对婚前感情基础深厚、仍有和好可能、属于冲动型起诉离婚的案件,确定1至3个月不等的“冷静期”,联合妇联、村委会及双方的家长、子女等第三方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修复当事人情感,尽力预防冲动、草率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严管理,打造过硬法庭队伍


李庭长非常注重法庭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央、省委、州委、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在法庭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抓好“黄瓜园中心法庭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警争做“四讲四有”的好法官、好干警,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睦、亲如一家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确保法庭干警“零举报、零违纪”,得到了州委、县委组织部门对法庭党建工作的充分肯定。

重文化,深耕厚植文化土壤


记得刚到法庭时,李庭长在枝叶茂盛的大榕树下给我们讲述:“在所有的职业中,能将法庭、法袍、法槌、法徽这隐喻性极强的法元素一体驾驭,并驶向公正的,唯有法官。”她带领全庭干警通过阳光司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以案释法和法庭文化建设,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深入挖掘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在案件调解、审理过程中,注重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使司法贴近民意、更接地气;用干警自编自演的《小庭大爱》《元谋法院人的一天》等文化作品,反映基层法庭干警的真实生活与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熏染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打造高品质的法庭文化,以“法”特有的故事性、警示性,让群众潜移默化中对法产生敬畏和亲近之情,培树全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春风化雨解民忧,百尽竿头再出发。二十五年来,每当她看到自己经手调解的案子,一家三口牵着手走出法庭,子女搀扶着父母回家,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离婚后再次找到幸福的当事人......这些瞬间都让她极为动容,也成为她继续从事法官这个职业的最大支撑!每个瞬间的背后,都在印证着她所坚持的那个“和为贵”。


 
责任编辑:潘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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