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1. 审理和执行全县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
2. 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3.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40件:其中诉讼案件2346件(包含253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1094 件),审执结 3323件,结案率为96.59℅。收结案分别同比增加723件和653件,同比分别上升28 .00%和21.00%,圆满完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担当履职目标。各项工作集体荣获县级表彰4项,1名干警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13名干警荣获省州县表彰。党总支及下设7个党支部被县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党总支被命名为“规范化建设县级示范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被授予州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1人,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其他人员38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2,72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08万元,占总收入的91.4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4.00万元,占总收入的8.60%。与上年2097.63万元对比2019年度收入增加了623.45万元,增幅为2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568.97万元,增幅为29.6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资金项目追加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15.00万元、增加其他法院收入488.35万元;二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社保经费同比上年减少30.60万元;三是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增加54.48万元,增幅为30.35%。综合影响下形成本年度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2,2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85%;项目支出934.44万元,占总支出的42.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978.78万元对比2019年度支出增加了238.07万元,增幅为12.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95.04万元,增幅为8.00%,主要原因为: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143.02万元,增幅为18.07%,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资金项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追加)支出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社保经费同比上年支出减少;三是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综合影响下形成本年度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2.41万元。与上年1,187.37万元对比增加了95.04万元,增幅为8.00%。其中:人员经费与上年1,023.35万元对比增加了96.46万元,增幅为9.43%;日常公用经费与去年164.02万元对比减少了1.41万元,减幅为0.8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人员薪资增资调整,形成人员经费同比上年增加。
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4.43万元。与上年791.41万元对比增加了143.02万元,增幅为18.0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资金项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追加)支出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综合影响下形成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本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行政运行82.6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815.98万元(其中中基层法院专项业务补助(信息化建设经费)390.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追加)115.00万元,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86.40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0.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72.00万元,司改上划法院执法办案补助经费36.98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3%。与上年1,918.05万元对比增加了142.03万元,增幅为7.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财政资金项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追加)支出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社保经费同比上年支出减少;三是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综合影响下形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类)支出1,84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9%。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1,056.29万元, 其他法院支出785.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人员养老保险78.26万元、职业年金费用2.6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人员医疗保险43.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72.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33.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本单位2019年业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调整增加5.68万元;其二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5.65万元。综合影响下形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32万元,下降3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万元,下降3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3万元,下降65.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4万元,占90.06%;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占9.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部门接待往来所发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66万元,与上年164.02万元对比减少了4.36万元,主要原因是:法院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压缩一般公共性支出的要求,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65万元,咨询费8.00万元,水电费7.06万元,差旅费5.64万元,维修费11.27万元,培训费10.54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劳务费11.31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9.99万元,福利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393.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6.14万元,固定资产507.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2.3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0.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93.80 | 886.14 | 507.66 | 241.20 | 266.4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相关专用名词说明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三)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五)财政存量资金: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十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元谋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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