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牟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纳志东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抢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碍作证犯罪一案。以纳志东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在元谋县盘踞作案多年,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我州也因涉案人数多,牵扯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而被确定为“7.05”专案。
元谋法院受上级抽调,指派司法警察龚建云、李金林、詹国、张瑜明、周上策、张光园、张云智、王金海、杨东兴9名同志参与到该案的警务保障工作中,具体负责协同公安和其他法警将关押于楚雄的17名被告人押送至牟定法院候审,并负责庭间的看管、押解等工作。该案审理历时5天,于2019年11月22日顺利审结。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之年,全州法院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为了支持全州重大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元谋法院仅今年就派遣12批次警力参加到全州各县、市的涉黑涉恶案件庭审保障工作中。参与干警履职尽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警容严整、举止规范,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技能素养,展示了元谋法院的形象并受到上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