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分,随着主审法官感人的开场白,元谋县人民法院黄瓜园中心人民法庭走进农家小院巡回审判拉开了序幕。
龚某与老伴共生育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老伴早年去世,龚某独自一人将五个子女抚养长大,并已陆续成家。原来龚某一直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成家后外出工作。为了照顾母亲,长子陈某将龚某接到自家一起生活了三年,本来一家人和和美美。可是,今年7月因为一个灯泡的事,母子反目,龚某离开长子陈某家,回到老屋里独自生活。此纠纷经村小组、村委会多次调解,母子俩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2019年11月12日,龚某将长子陈某作为被告起诉到黄瓜园中心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为了尽快解决原告的赡养问题,慰藉老人受伤的心灵,承办法官李德萍决定特事特办,考虑到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法庭来到其所居住的村里进行巡回开庭,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风民俗。
庭审现场,龚某伤心地陈述,长子陈某无故怀疑自己偷拿家里的东西给女儿,生病住院都是女儿在照管,陈某不闻不问,也不支付赡养费,现在自己的身体越发不好,需要大量资金看病。被告陈某认为,母亲龚某在处理与子女关系时候未能“一碗水端平”,自己刚结婚就被母亲撵出家门,母亲无人照管时自己主动赡养三年,现在母亲不告其他四个子女,只告自己实在想不通,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用。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李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旁听人员现场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她从法理和情理入手,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耐心地说服教育,然而由于原被告情绪激动,矛盾难以调和,调解未能成功。最后,李法官充分听取村委会、村小组调解员、旁听人员及当事人亲属的建议,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其他子女赡养情况及被告的履行能力等因素,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陈某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称大米10公斤给原告;原告生病住院的费用由被告陈某承担五分之一。
并对被告进行了庭后延伸教育,敦促被告“百善孝为先”,尽力修复母子关系。
此次巡回审理赡养案件进农家小院,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通过典型案例让大家受到了最直接而生动的教育,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威严,促进了农村新民风建设,并希望法庭以后多在村小组巡回开庭审理案件。
(作者单位:黄瓜园法庭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