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元谋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元谋县司法局、元谋县人民法院、元谋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元谋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等程序,拟任命以下6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认为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县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县司法局0878- 8216897
附:元谋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
元谋县司法局 元谋县人民法院 元谋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9日
元谋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
廖字伦、魏 红(女)、周兴春、解中、李学军、杨斯翔、李韦江 、白树丽(女)、张丽仙(女)、米泳翠(女)、李惠琼(女)、谭孝川(女)、李正春、文东敏、易艳(女)、甘 萌(女)、李加云、王学萍(女)、文建武、陈德有、杨传良、杨宗林、肖红梅(女)、牟玉源、谢振云、文国琼(女)、董建玲(女)李正刚、陈建珍(女)、欧阳应金(女)、魏明(女)、胡张静、管建楚、普续华、李建聪、吴显华、蔡星雷、王明孙、陈宗富、刘振勇、吴国平、李强、张瑾(女)、李能、赵学明、李品金、李何平、姚 琳(女)、王树荣、曹旭灿、昌世华、管勇宗、刘昌元、张兆兵、李 荣、张光雄、郑保祥、李 江、王玉萍(女)、张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