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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 :为家庭付出更多司法努力
  发布时间:2018-08-08 15:38:49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为此,20165月,最高法拉开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序幕。在此背景下,该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家事审判“元谋模式”。

设立“家事调解室”,营造温馨和谐氛围。家事调解室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色调,尽量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并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取消原告、被告台签,安置环形桌椅,减少双方情绪对立,创造一个平和温馨的环境。  在保护妇、老、幼方面突出一个“爱”字。对于抚养、扶养、赡养纠纷,坚持全面调解、快速处理,充分发挥村委会、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联动机制作用,让当事人明白亲情的可贵。在离婚案件中,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婚姻关系,必要时可请其子女、父母及亲属到场,尽力感化和挽回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对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案件,增强当事人的证据意识,必要时邀请当地派出所介入,发挥震慑作用。通过搭建“调解网络”、与有关部门沟通,使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了诉调无缝对接。 

开具《离婚证明书》,保护当事人隐私。元谋法院从审判实际出发,结合家事审判方式的部署要求,向案件当事人开出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必要信息,不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和个人隐私。

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时起到证明婚姻状况作用,当事人在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房屋过户、再婚登记等个人事务时,有时会遇到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况,但裁判文书往往记录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吵架细节、不良嗜好,甚至不可避免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个人隐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出示裁判文书还要留底备案时,难免感到尴尬和为难。”

《离婚证明书》避免了当事人离婚的具体内容不愿意被外人知晓的尴尬,凝聚了热坝法官们的体贴与温情人性化措施。

发出人身保护令,保护弱势群体人身。在原告叶某某诉其儿子叶一案中,为完全打消原告的顾虑,实现“双保险”,法庭向被告叶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一旦发出,被申请人就被禁止殴打、威胁或者骚扰、跟踪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子女及特定亲属,还可令其迁出申请人的住所,大大提升了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

 

 

法官包村挂点,案件就地解决。把全院干警分为8个指导组,在全县10个乡(镇)78个村委会(社区)显著位置挂出“法官包村挂点服务公示牌”,公开干警姓名、电话,推行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巡回立案、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等工作,将全县每个自然村纳入诉讼服务的“网格内”,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诉讼服务全覆盖。自2012年以来,现场巡回立案121件,预约立案25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21人次,使司法更接地气,为民措施更具实效。开展“诉讼服务行”活动,特别是对于婚姻家庭案件,就地办案,巡回审判,让家庭纠纷在自家门口就能解决。

来源:元谋法院
责任编辑:金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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