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找的抓捕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代为履行执行款,并就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代为还款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得以终结执行。
2012年以来,家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林某甲与在云南省元谋县元马镇马街社区居委会西城居民小组的周某某做蔬菜购销生意,截至2014年5月,林某甲共欠周某某蔬菜购销货款174000元,周某某多次向林某甲催要无果,周某某只得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林某甲支付原告周某某的货款174000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周某某多次寻找被告林某甲讨要货款,被告林某甲均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原告周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接到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林某甲发出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财产履行判法律义务。林某甲接到法律文书后仍不履行付款义务,还逃回其原籍居住地。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林某甲在元谋的经常居所地寻找,均未找到林某甲踪迹。被执行人林某甲长期规避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实施网络查找。2018年6月7日,执行干警得知林某甲的行踪后,当机立断前往林某甲所居住的福建省莆田市抓捕被执行人。在抓捕林某甲过程中,林某甲的父母、兄弟感觉到司法权威带来的巨大压力,特委托被执行人林某甲的亲弟弟林某乙带着78000多元执行款来到元谋县人民法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并就剩余的96000元执行款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某达成了代为还款协议,申请执行某某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干警随后解除了被执行人林某甲的强制措施。
今年5月以来,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热坝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中,积极探索创新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充分借助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网络查找。截至目前,该院列入第一批10名网络查找的失信被执行人已经有3人相继落网,网络查找威力初步显现,有力地遏制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