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落网的被执行人唐某某被押解回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这是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找抓获的首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014年2月,家住云南省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委会汉禄居民小组的唐某某向该县的杨某某借款57万元,约定利息为每月30000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到期后,唐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杨某某将唐某某诉至元谋县人民法院。该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唐某某偿还原告杨某某借款57万元及利息。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唐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12月,经原告杨某某申请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及时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经执行干警反复寻找、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唐某某还款,均无结果。
2018年5月,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考虑到唐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属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遂作出对被执行人唐某某列入网络查找名单。2018年6月1日11时30分许,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终于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将唐某某抓获,并于6月2日凌晨押解回元谋县人民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2018年4月以来,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热坝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力度搜寻被执行人,首次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找。今年5月28日,该院发布了第一批共10名网络追逃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天之后,首名被查找人唐某某就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落网,充分彰显了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在司法审判执行实践中的强大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