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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赢口碑
作者:李得菲  发布时间:2018-06-20 14:38: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执行人云南惠某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某将一面书写着“为民无私,执法严明”的锦旗送到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向该局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表示由衷的感激。

申请执行人云南惠某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某某素有购销塑料制品的生意往来。2015年期间,周某某某陆续向云南惠某料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塑料制品4次,应当向该公司支付货款188751元,但周某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尚欠货款62871元一直未支付,经该公司多次催讨余款,周某某拒不支付,该公司遂诉至元谋县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周某某支付云南惠某料制品有限公司货款62871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元谋县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被执行人周某某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周某某的财产线索,多次找到周某某,告知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被公告失信被执行人(老赖)黑名单,实施拘留、罚款、布控查找和上网追逃,乃至被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被判刑的法律后果。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后,周某某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刘法官遂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其银行账户。2018年5月,身处外地的周某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征信受限,只得来到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偿还了拖欠三年多的货款。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到位,既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保障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元谋法院
责任编辑:郑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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