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元谋县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热坝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该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八年之久的村组公路建设工程款案件,执行标的款137126元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罗某某送来一面锦旗,对执行干警连连致谢。
2011年3月,原告罗某某承揽被告元谋县元马镇某村民小组一项村间道路硬化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381600元。工程结束后,于当年年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工程款却迟迟未结清,剩余137126元工程款始终未给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2017年1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仍未如期履行,经原告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案承办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某村民小组负责人李某某查询村集体经济情况,经查,该村民小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然而执行干警并没有停止对案件的执行,仍然多次前往所属的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走访干部、群众,千方百计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申请人的协助下,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某村民小组于今年4月间向外流转一宗集体土地,并获得一笔土地租金,执行干警及时到所属的元马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核实后,顶住压力,当机立断,遂向该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通过银行扣划的方式将被执行人某村民小组拖欠的137126元工程款执行到了申请执行人罗某某的手中。至此,申请人终于拿到了拖欠八年多的全部执行款。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元谋县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跟我上”的担当精神,摒弃“给我上”的不良风气,积极带领干警干,亲自做给干警看,做到领导有强度、措施有力度、执行有热度,一批批“骨头案”“钉子案”陆续得到有效执结,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